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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韵流

首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浩瀚的医学殿堂中,首都医科大学以其卓越的教学质量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吸引着无数怀揣医学梦想的学子。作为医学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一环,首医研究生招生简章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无数未来医学精英的求学之路。本文将深入解析首医研究生招生的方方面面,为即将踏上这段旅程的你,提供一份详尽而实用的指南。

一、招生概览:梦想启航的港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扎实医学基础的人才。招生涵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多个领域,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并重的高层次医学人才。通过严格的入学考试和面试筛选,确保每位被录取的研究生都具备成为未来医学领域领军人物的潜力。

二、招生政策:细节之处见真章首医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阐述了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及分值分布等关键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首医尤为重视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力,不仅在笔试中测试基础理论知识,更在面试环节注重考察学生的科研兴趣、逻辑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此外,对于具有突出科研成果或临床实践经验的考生,首医还设有相应的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培养体系:匠心独运,精益求精首医研究生教育采用导师制与课程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确保每位研究生都能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课程体系既包括基础医学理论的深化,也涵盖临床技能培训、科研方法论和现代医学进展等多个维度,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此外,首医还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临床实践机会和国际交流平台。

四、就业前景:未来可期,广阔天地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首医研究生毕业后,不仅可以选择留在本校或附属医院继续深造,还能顺利进入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从事临床医疗、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首医强大的校友网络和丰富的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五、结语:梦想照进现实,未来因你而精彩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每一位医学追梦者走向成功的起点。在这里,你将遇到志同道合的伙伴,遇见启迪智慧的导师,探索医学的无限可能。无论你的志向是救死扶伤的临床医生,还是探索未知的科研工作者,首医都将为你提供最坚实的支持和最广阔的舞台。让我们携手并进,在这条充满挑战与机遇的医学之路上,共同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正如首医研究生招生简章所体现的,每一次选择都意味着新的开始,每一次努力都铺就通往梦想的道路。在这里,你的每一分汗水都将凝聚成未来的光芒,你的每一次尝试都将为医学事业的进步贡献力量。首医期待你的加入,共同开启一段非凡的医学之旅。

2022年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 北京 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 新生 录取通知 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的 毕业生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 毕业 证书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试 院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 高考 实考分和专业 志愿 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3.对于北京市、 天津 市、 浙江 省、 山东 省、 湖南 省、 湖北 省、 河北 省、 福建 省、 辽宁 省和 江苏 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4.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5.我校2022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 自主招生 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临床医学(乡村医生)章程》。

6.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5+3”一体化和“首医阶平班”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2.单科成绩要求:“外培计划”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预防医学专业不得低于125分、护理学专业不得低于100分,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 就业 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各专业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报考医学类专业不予录取;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若男生未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不予调剂;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身高不低于1.55米。

5.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本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6.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7.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8.新疆 民族 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9.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2级新生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 学费 、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首医阶平班” :本科阶段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阶段10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费用标准以2022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申诉电话:(010)83911042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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